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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巴中1月13日電 (佘朝禮)記者13日從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法院獲悉,當系統傢俱地假冒人民警察“辦案”的男子範思鵬日前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被告人範思鵬系90後,家住巴州區凌雲鄉,小學剛畢業就早早混跡於社會,眼看警察平時很威風,他就動起了歪腦筋,於2012年9月從網上購買了警室內設計察制服、警官證、警銜標誌、警號等警用裝備和刻有“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區分局刑警大隊”公章一枚,並偽造了通緝令、刑事勘察表等公安文書,一番“包裝”之後,就堂而皇之地開始了警察生涯。
  他在社會上和朋友中謊稱自己在巴州區公安局刑警大隊工作,成天風風火火地四處辦案,多次假冒警察給自己及其親戚朋友處理交通違章;有中谷製冰機模有樣地給鄉鎮派出所打招呼要求關照案件當事人;偽造虛假的收入證明及單位證明,騙取工商銀行信用卡,惡意透支現金6000元;以辦案需要使用民用車為由,騙租居民劉某的轎車供自己無證駕駛“兜風”,約定的租金9000元最終只給付了3000元。
  2013年6月15日,巴中市交警支隊特勤大隊民警在巴城南池南路段處理一起交通事故時,被告人範思鵬也趕赴現場“製冰機出租協助”工作,為他人打探案情,給交警提供虛假信息干擾辦案。不料這回遇上了警覺性高、辦案心細的民警,經幾番盤問、試探和核實,範思鵬就原形畢露,爾後公安機關即將其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範思鵬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依法應從重處罰,鑒於其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退賠了被害人被騙的各項損失,遂以犯招搖撞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關鍵字二年。(完)  (原標題:“李鬼”撞上“李逵” 男子冒充警辦案獲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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